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468.“一头一俄梅珥”表足够每个人的量。这从“一俄梅珥”和“一头”的含义清楚可知:“一俄梅珥”是指足够的量,如下文所述;“一头”是指给每个人。“一俄梅珥”之所以表示足够的量,是因为它是一伊法的十分之一,这从本章最后一节经文明显看出来;而“十”表示完全或完整之物(参看3107节);因此,“十分之一”表示足够的量,在此表示足够给每个人,也就是给一头的。经上只在本章提到“俄梅珥”,在其它地方用的是“贺梅珥”这个词,贺梅珥是一个含十伊法的量,因而表示完全或完整之物,如在何西阿书:
我便用银子十五舍客勒,大麦一贺梅珥半,买一个妇人,一个淫妇。(何西阿书3:1, 2)
此处“一个妇人,一个淫妇”表示以色列的家,在灵义上表示那里的教会;“银子十五舍客勒”和“大麦一贺梅珥”表示全价买她:“银子十五舍客勒”论及真理,“大麦一贺梅珥”论及良善。
以西结书:
你们要用公道天平、公道伊法、公道罢特。伊法与罢特要一个量度。一罢特可盛一贺梅珥的十分之一,一伊法也可盛一贺梅珥的十分之一,你要按贺梅珥来量。你们当献的供物乃是这样:一贺梅珥小麦要献伊法六分之一;一贺梅珥大麦要献伊法六分之一。所分定的油,按油的罢特,一柯珥油要献一罢特的十分之一,一贺梅珥十罢特,因为十罢特就是一贺梅珥。(以西结书45:10, 11, 13, 14)
这论及一个新地和新殿,以此表示主的属灵国度。谁都能看出,那里没有一贺梅珥、一伊法、一罢特、一柯珥,也不会有小麦、大麦或油。由此明显可知,这些事物表示属于属灵国度的那类事物;显然,这类事物是属灵事物,因而是要么与仁之良善有关,要么与信之真理有关的事物。“贺梅珥”论及良善,因为它是量小麦和大麦的一个单位;“伊法”也是。但“罢特”论及真理,因为它是量酒的一个单位。然而,它也是量油的一个单位,故表示爱之良善,经上说,一罢特要与一伊法同是一贺梅珥的一部分,这在灵义上表示属灵国度的一切事物都要与良善有关,而且那里的真理也将是良善。这良善也要足分量地被赐予,因为“一贺梅珥”表示完全或完整之物。
以赛亚书:
必有许多又大又美的房屋成为荒凉,无人居住。十亩葡萄园只出一罢特,一贺梅珥谷种只结一伊法。(以赛亚书5:9, 10)
此处“十亩”表示完全或完整之物,也表示大量,“一贺梅珥”也是;但“一罢特”和“一伊法”表示少量;因为当“十”表示大量时,“十分之一”就表示少量。摩西五经:
人若将他所承受的田产分别为圣,归给耶和华,你要按他的撒种多少估定价值,若撒大麦一贺梅珥,要估价五十舍客勒银子。(利未记27:16)
此处“撒一贺梅珥”,以及“五十舍客勒”表示完全或完整的估价。由于“一贺梅珥”表示完全或完整之物,所以“十贺梅珥”表示过量和多余之物(民数记11:32)。
37.水星灵因具有丰富的知识而颇感自豪。这使得他们以为,他们知道得太多了,以至于几乎没有不知道的了。但我们地球灵告诉他们说,他们知道得并不多,而是很少;相对来说,他们所不知道的是无限的。他们说,他们所知道的相对于他们所不知道的,就像大洋里的水相对于微小源泉里的水。他们说,通向智慧的第一步就是知道、承认并发觉一个人所知道的与他所不知道的相比如此之少,以至于几乎什么也不是。为向他们证明这是事实,一位天使灵蒙允许与他们交谈,告诉水星灵他们所知道和所不知道的一般术语,声称还有无限事物是他们所不知道的,并且他们甚至永远不可能知道这些一般事物。他以天使的观念说话,比他们说起话来容易得多;令他们惊愕不已的是,他能发现他们所知道的和所不知道的。后来,我看到另一位天使与他们交谈;他出现在右上方某个高度,来自我们地球。他列举了一长串他们所不知道的事,然后又通过状态的改变与他们交谈,他们声称他们不明白这种状态的改变。于是,他告诉他们,状态的每一个改变都包含无限事物,一个改变的每一个最小细节也是如此。听到这些事,他们之前因自己的知识而如此骄傲,于是开始谦卑下来。他们的谦卑表现为他们的书卷下沉;因为那时,他们的群体表现为书卷的形式,就在前面朝左一段距离处,在肚脐之下那个区域的层面。这书卷看似中间被挖空,两边被抬高。我还发现它里面有某种来回运动,他们被告知这一切的含义,也就是说,表示他们在谦卑状态下所思考的东西,而出现在两边高起之处的人则还没有谦卑下来。我看见这书卷被分开,那些没有谦卑下来的人被押回他们自己的星球,而剩下的留在原处。
9682.“又要把施恩座安在至圣所内的法柜上”表听从并接受属于至内层天堂中由来自主的爱之良善所产生的敬拜的一切事物。这从“施恩座”、“法柜”和“至圣所”的含义清楚可知:“施恩座”是指听从并接受属于由爱之良善所产生的敬拜的一切事物(参看9506节);“法柜”是指主所在的至内层天堂(9485节),柜子里的“法版”是指主(参看9503节);“至圣所”是指来自主的爱之良善所住的地方(9680节)。由此明显可知“又要把施恩座安在至圣所内的法柜上”表示听从并接受属于至内层天堂中由来自主的爱之良善所产生的敬拜的一切事物。
至于主存在于至内层天堂的性质,存在于中间天堂的性质,以及存在于最低层天堂的性质,这从许多地方关于来自主的良善与真理的流注的说明可以看出来。主的存在通过流注实现,但这流注取决于人们所过的良善与真理的生活。处于对主之爱的良善之人就是那些最直接地接受该流注的人;处于对邻之仁的良善之人也接受它,但更为遥远,因为对邻之仁的良善比对主之爱的良善本身更遥远;而处于信之良善的人也的确接受它,但只是照着在那信里面的良善的量来接受。因此,那些基于信之真理过着一种良善生活的人才接受它;事实上,主住在他们的良善里面,因为一切良善皆源于主,无一源于人,也无一源于天上的天使。
为进一步探讨这个问题,即主存在于天堂,并通过天堂与人同在,必须紧记:主在众天堂之上,因为祂是天堂的真正太阳;然而祂仍通过那太阳发出的光和热而存在于天堂。这太阳所发之光是神性真理,也就是信之光;而它所发之热是神性良善,也就是爱之热;凡从主发出之物都是主自己。由此明显可知,主存在于从祂所获得的良善所住之地。不过,从关于流注的说明能更好地理解这一切,即:生命的一切都是从主流入的,因而一切良善和真理也都是从主流入的,因为这些构成人的生命,所流入的事物取决于各人接受它们的方式(2535, 2706, 2886-2889, 2893, 3001, 3318, 3484, 3742, 3743, 4151, 5846, 5850, 5986, 6053-6058, 6189-6215, 6307-6327, 6466-6495, 6598-6626, 6982, 6985, 6996, 7004, 7055, 7056, 7058, 7147, 7270, 7343, 8321, 8685, 8701, 8717, 8728, 9110, 9111, 9216节);来自主的流注既直接从祂而来,也间接经由天堂而来(5147, 6058, 6063, 6466, 6472, 6473, 6982, 6985, 6996, 7004, 7007, 7055, 7056, 7058, 7270, 8685, 8701, 8717, 8728, 921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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